用戶指南
購票指南
退票指南
個人服務
常見問題
旅客須知
一、購票
(2)兒童票、優惠價格車票及攜帶免票兒童乘車,請到乘車站購票。
(3)革命傷殘軍人、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乘車請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》乘車客運站購買優待票。
二、取票
三、退票
2. 所購班次臨近發車時間36小時前,可以進行在線退票操作。
3. 如果網站不能退票且未過發車時間,旅客可以到乘車站取票后,按車站正常退票流程辦理。
4. 班次發車后網站和乘車站不辦理退票。
5. 加班班次不支持退票。
6. 由于承運人責任造成班次晚點、脫班等延遲運輸的,旅客可根據需要改簽其他班次或者退票。
注:具體以客運站公布為準。
【退票規定】根據交通運輸部《汽車客運站收費規則》規定, 退票費按下列標準收取:
(1)當次客運班車開車時間2小時前辦理退票,按票面金額10%計收,不足0.5元按0.5元計算; |
(2)當次客運班車開車前2小時以內辦理退票,按票面金額的20%計收退票費,不足1元按1元計算; |
四、乘車
2. 旅客無票或者持失效車票乘車的,應當補交票款,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。旅客不交付票款的,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。
3. 旅客遺失車票,應另行購票乘車。如事先申報,事后找到原車票,在商定時間內,經乘車站驗證無誤,由乘車站退還票價,免收退票費。
4. 旅客不得攜帶或者夾帶危險物品、禁運物品、超限物品進站乘車。
5.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乘車:
(2)精神失常無人護送或者雖有人護送仍可能危及其他旅客安全者。
(3)惡性傳染病患者和酗酒者。
(4)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情形。
注:以上乘車規定如與乘車站現場規定相抵觸,以乘車站現場規定為準。
五、行包托運
旅客隨身攜帶乘車的物品,每一張全價票(或革命傷殘軍人優待票)可免費10千克,每一張兒童票可免費5千克;體積不能超過0.02立方米,長度不得超過1.8米,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者行李架(箱)內為限。超過規定時,其超過部分按行包收費;占用座位時,按實際占用座位數購票。
六、運輸責任
1. 運輸過程中造成旅客傷害的,按照相關法律、法規處理。
2. 運輸過程中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發生毀損、滅失,承運人一方有過錯的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。機密文件、貴重物品、易碎品、易污品、精密儀器、有價證券等物品由旅客自行攜帶看管,如發生毀損、滅失,承運人不承擔責任。
3. 旅客不按時檢票或者班車中途停靠時不按時上下車,造成漏乘、錯乘的,承運人不承擔責任。
4. 旅客損壞站、車內設施或他人財物,應照價賠償。
5. 由于旅客自身原因發生的其他問題,均由旅客承擔責任。
七、溫馨提示
1. 請在正規客運站的候車廳或指定地點等候車輛,在車輛停穩后排隊上下車。
2. 乘車時要坐穩、扶好,系好安全帶,貴重物品隨身攜帶。
3. 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,以免傷及他人。
4. 在車輛行駛過程中不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,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 。
5. 不要在車廂內吸煙,不要在車內隨意走動、打鬧。
7. 在車輛行駛過程中,最好不要吃東西,尤其是糖、豆、花生等一類的食品,容易在汽車晃動時嗆到氣管中。
8. 為了您及他人安全,絕不能把汽油、酒精、爆竹等易燃易爆及其他的危險化學品帶入車內。
9. 乘車時要時刻注意自己隨身攜帶的現金和物品,嚴防不法分子偷竊。